福建省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福州市总部企业的通报
快讯:根据《关于加快我市总部经济发展的八条措施》和《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》(榕发改服外〔2017〕34 号)规定,福建省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后经市总部经济领导小组审定,认定福建省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我市2018年第一批总部企业,现予以公示。
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(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)
附件
福州市2018年第一批拟认定总部企业名单
序号 | 公司名称 | 认定类型 |
1 |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 现有综合型总部企业 |
2 | 福建省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| 现有综合型总部企业 |
3 | 福建省透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| 现有综合型总部企业 |
4 | 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| 现有综合型总部企业 |
5 | 福建光阳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| 现有综合型总部企业 |
6 | 国投京闽(福建)工贸有限公司 | 现有销售中心职能总部 |
7 | 福建大生控股有限公司 | 现有销售中心职能总部 |
8 | 盛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| 现有运营中心职能总部 |
福建省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2018年6月21日